为优化山南市教育局教研队伍结构,健全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激发各类人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山南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12名教研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录用的山南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3.被聘任为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以聘任文件为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公历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岗位大专及以上可报考);
6.2015年7月31日之前参工,具有六年以上(含满6年)教学工作经历,以自治区教育厅录用派遣时间为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六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凡受过各类处分的;
3. 被聘为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基层工作不满规定服务时间者不允许报考;定向招生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不允许报考;
4.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者。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地点:山南市教育局教研室 (4楼410室)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两张两寸照片、政审材料、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聘任文件、六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六年年度考核情况、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等证明原件。
5.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6.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占70%,其中专业占40%、综合占3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组织笔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山南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人员组织考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科目和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范围:专业测查专业知识,综合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面试(占3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试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员面试、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被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从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实表现情况全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资格复审
1.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将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同时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办理手续
拟招聘人员,实行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需结合报考岗位、报考学科撰写字数在8000字左右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报告不达标或未撰写的实行一票淘汰制。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退回原单位。
附:1.《山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2.《山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
3.《山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政审表》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教育局教研室 0893-7820450
山南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893-7829881
山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893-7820226
山南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信息来源http://www.xzsnw.com/gov/gsgg/172560.html